【
本人生育給付
】
勞保投保年資滿280日以上。
1.參加勞保年資滿 280 日後分娩者。
2.參加勞保年資滿 181 日後早產者。
3.早產的定義:係妊娠大於20週,小於37週生產者,
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,少於2500公克者。
應備證件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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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證明正本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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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摺封面影本。
◎
本人印章。
注意事項:新生兒加入健保請攜帶已報好戶籍之戶口名簿。
(工會會員申請勞保應備證件及條件:申請期限事故日起5年內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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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 -- 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
台北市技藝舞蹈表演業職業工會
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4樓之10
Tel:(02)23815653 . 233180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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