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  總    則

第 三九 條 本會理監事暨理事長之選任,除依章程第15、16、17條規定外,依本會理監事暨理事長選舉辦法之規定辦理。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工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
第 四十 條 本會章程經會員(代表)大會決議通過,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
 
台北市技藝舞蹈表演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4樓之10 Tel:(02)23815653 . 23318069
 
鼎燊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製作維護